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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的显著缺陷是混淆了法律事实、其他事实与非事实信息。比如我买股票的时候花了100万,现在别人买同样的股份花了900万,这两个都是事实,请问哪个事实才是法律事实呢?注意,我们买股票花了100万,这是法律事实。别人花同样的股份花了900万,这个不是法律事实,姑且称之为其他事实。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简单地说,与记账主体的法律关系有关的事实,才叫法律事实。如果别人买同样的股份花了900万,那是别人的法律事实,后年还可能花30万呢,跟我们这个记账主体没多大关系。那么,我们只能按哪个事实记账呢?对,只能按100万这个事实。那么,别人的交易价格是900万,这个信息就只能用作补充披露,这是其他事实。至于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它们在这个世界上压根不存在,它们就是非事实信息。比如有企业家说公司账上有40亿商誉,快给我取出来!去买点好东西。有人说公司账上有600万递延所得税资产,快给我取出来!他们能取出来吗?实际上那些“资产”都不存在,没有理由写到会计报表里。

从上述数字中得以窥见,区域性小贷公司展业的艰难现状:增长停滞、盈利艰难、坏账攀升,转型缓慢。伴随着科技驱动的助贷模式崛起以及经济增速下行背景下的坏账率高企,小贷公司的传统业务模式正在面临挑战,想从机构获取资金更加困难;而或明或暗的金交所定向融资支撑下,风险又会难以避免地向社会公众传递。股东资本不甚雄厚的大量地方小贷公司,正行走在挣扎求存和铤而走险的边缘。

按国际会计准则记账的法律风险很大,很可能涉及到虚假财务报告罪(不披露或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上面我们追加了资产800万、追加了利润800万元,既然这800万已经计入营业利润了,那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不能按照这种“营业利润”去奖励企业管理人员?显然不应该。接下来的问题更突出:既然利润总额有800万,请问这800万应不应该交(企业所得)税?大概有30多位专家认为不应该交税,有一些专家认为应该交税。是不是有更多专家认为既应该交税又不应该交税?他们是不是已经进入思维的最高境界了?也就是混沌状态。浑沌是思维的最高境界。

这一天,新首相也会委任主要的内阁成员如财长、外长、内政部长等。在做出任何宣布之前,政府将审查候选人,以防有任何利益冲突。责任编辑:张义凌“4.5万元!”“6万元!”“7万元!”……竞拍者喊价节节上升。最终,起拍价3万元的一组69瓶高档酒,被一位浙江商人以8.4万元拍下。

据路透社2月20日报道,欧盟委员会主管单一数字市场的副主席安德鲁斯·安西普于当地时间2月20日表示,尽管没有证据显示华为从事间谍活动,但欧盟必须评估使用华为电信设备的风险。安西普在一次网络安全会议上表示,“是的,我们必须应对风险评估。他们说你没有确凿的证据。对不起,那是另一个话题。”

如果仅从过去近20年的宏观经济发展状况来看,中印之间的差距是在不断扩大,而不是缩小。但这个状况在最近几年已经逐步趋于稳定,甚至印度相对中国的比例开始在上升。2017年印度的经济总量相当于中国2006年左右,也就是10年多一点的差距。这个差距并不是多么遥远。如果印度经济活力更进一步释放,未来慢慢拉近与中国的差距是可以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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